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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合同糾紛時,需要怎樣處理

          分類:業內新聞 1162

          發生合同糾紛時,需要怎樣處理

          若合同糾紛的時候,很多人會采用訟訴的形式來解決合同糾紛,也就是民間俗稱的打官司,那么合同糾紛一定要打官司嗎?為此,小編來給大家普及一下相關法律常識,希望大家對合同糾紛有一定的了解。

          合同糾紛需要怎樣處理?

          1、首先要知道合同糾紛的管轄權,在管轄權內提起訟訴;
          2、運用法律法規為辯護人辯護,有依有據,據理力爭;
          3、收集相關證據,證言,證詞,或者證人;
          4、明確訟訴請求,陳述事實,提起民事訟訴狀;
          5、舉證質證:態度要明確,不要令糊其詞,讓人生疑;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一、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展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石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以解決,既不應乎取消極指延的辦法,也不應采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華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外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干問題的解決。合同糾紛工程師按昭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 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后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物力。
          二、調解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原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春明事實,分潔早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對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三、訴訟解決當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殊約定的情況接通過向糾紛的方式解決,訴訟解決糾紛時合同糾紛比較常見和有效的方法。共好合同工程師認為應注意以下問題:
          1)訴訟管理。約定管轄或法定管轄;
          2)訴訟時效。一般時效是三年,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3)訴訟保全,訴訟保全是一種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是指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電請,依職權而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提供擔保等措施。根據這一制度,在訴訟過程中,合同糾紛工程師如果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糾紛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糾紛由請訴訟保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
          4)調解及判決;
          三、仲裁解決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共好的合同糾紛工程師認為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機關及管轄;
          2)仲裁期限;
          3)仲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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